听书 - 完蛋,心动对象成了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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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4章)

永远拧不紧的水龙头滴答滴答。

扬言要打死她的男人躺在脚下。

血肉模糊。

恶臭者的血液流进下水道,红得晃眼,又让人心生畅快。

无辜者的视线穿过光明,抵达阴暗潮湿。

她忽然就慌了。

怎么办啊。

怎么办啊……

却没有松开握着武器的手。

由于薛山年龄特殊,报案人身份也特殊。

警方在合理的怀疑下,将薛山和刘唤一起带到了警局。

沈时和跟许河清负责审讯。

面对眼前的未满十四岁少女,许河清没有沈时和那么淡定。

在审讯前,许河清和沈时和已经有过交流。

两个人都认为,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杀死两个成年人。

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个中年男人。

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从前不是没有过类似的案例,凶案发生之后,让未成年人顶罪。

只因法律面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犯时,是会网开一面的。

不过近些年来因为未成年犯罪率逐年上升,情节也愈发恶劣,法律已经有所改动。

但是薛山的年龄,还是处于需要考虑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年龄。

沈时和曾经处理过校园暴力致死案,所以即使杀人凶手的未成年人,沈时和也并不会心软。

何况面前的薛山……

“你的实际年龄似乎比你户口簿上的年龄要大。”

沈时和平静地陈述。

青少年时期正是身体的猛涨期,往往初一和初三学生之间都会有较为明显的体型差。

薛山虽然是个体型偏娇小的女生,第二性征也未有明显发育,但是看起来也不像是未满十四周岁。

“你这个年龄应该已经学到了,什么是八大案件?”

沈时和审视着一直沉默的薛山,听到沈时和的提问,薛山才开口,像是在回答老师的问题。

“八大案件通常指刑法中的八大重罪,即杀人、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薛山的语速不算慢,像是已经将这段话背熟,“警官姐姐,政治课本上有,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就算是八大案件,也追究不了我的刑事责任。”

“课本背得倒是熟练,但是你知不知道,年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薛山眉眼之间的淡然自若让沈时和直觉不对,“而且,你这件案件的情况,已经算是情节特别恶劣了。”

“法律的空子可不是这么好钻的。”

“薛山,你是在为谁顶罪?”

顾盛安已经相当一段时间里没有见过这么新鲜而且毁坏严重的尸体了。

薛山的父亲薛家柱,和薛山的奶奶薛李氏。

其中,薛家柱的尸体从腹部被斩断,上半身和下半身已经分离。

肌肉组织上的刀痕错乱,是被用刀一刀刀生生剁断的,甚至无法判断他被砍了多少刀。

薛李氏的头也被砍了下来,同样的手法,因为下刀次数太多,砍到薛李氏的下巴,头颅的下颌基本脱落,只剩一丝皮肉相连。后脑也被削掉了一块。

而且薛李氏腹部似乎受到了重击,以至于子宫从下体脱落出来。

两具尸体看上去都像是想要分尸,但是还未完成,就已经被人发现并且报案。

不过,顾盛安还觉得,凶手不像是单纯地想要分尸,更像是在泄愤。

由于尸体表面的刀伤太多,一时之间顾盛安也无法判断出致命伤的部位。

尤其是薛家柱,脏器几乎全部被破坏,每一道伤都有可能是致命伤。

至于薛李氏,致命伤则是应该在颈部或者头部。

血液检测,薛家柱死前曾饮酒。

“杀死一个醉汉是不是要比杀死一个清醒的成年男性要容易?”沈时和询问薛山,“本该在学校的你,为什么能在家,等到你的父亲喝醉后杀了他?”

警方在薛山家里确认了第一案发现场是薛家柱的卧室。

卧室的床上布满了大量的血迹。

案发当时,薛家柱应该是喝醉后正躺在床上睡觉。

“喝醉后睡觉?”薛山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你们警察也太想当然了吧?”

“他喝醉后从来都不会直接睡觉,他会先打人,打我,或者我妈。”

“可能是打人打累了睡得更香吧。”

“哦对,在你们看来,那个叫家暴。”

“警官姐姐,家暴是不是不用追究刑事责任啊?”

薛山的语气有些古怪,听上去是嘲讽,但是沈时和又能隐隐听出薛山语气中夹杂的期待。

她似乎在期待沈时和说出不同的话。

沈时和看向薛山,认真地答复她。

“我并不认可‘家暴’这个词,也从未将这个词写入过案情记录。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与施暴者和被施暴者之间存在的关系无关。”

沈时和不认可家暴这个词,甚至说是觉得厌恶。

在她看来,家暴这个词就好像是对法律的挑战。

仿佛两个人之间存在亲密关系,施暴者与被施暴者的判定标准就不成立了。

这并不符合沈时和的准则。

沈时和回想起自己第一次重视到这个词的不合理还是在周岁稔的课上。

周岁稔当时就提了一个“家暴”的案例。

课件PPT上显示出了家暴的几条原因,从经济地位到性别观念再到文化教育水平,最后归根到社会环境因素。

沈时和现在还记得周岁稔郑重地下了一个结论:

“以上,基本都是放屁。”

一向正经斯文的讲师忽然说出这样的词汇,课堂上从寂静到哄堂大笑。

周岁稔只是扶了扶眼镜,丝毫不关心自己的形象是否已经崩坏。

他抬手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哪有那么多原因,家暴只有一个原因,施暴者,这里,有问题。”

在上这堂课之前,沈时和只是不喜欢家暴这个词,但是说不上来为什么。

上完这节课之后,沈时和才知道这个词不合理的所在。

明明是故意伤人,家暴却并不是一个刑法上的犯罪概念,它包含了虐待、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

其中虐待包括肉体和精神。

可是正因为“家”这个字眼的存在,许多人却直接忽略了它本身是一种暴力行为。

甚至以此为自己开脱。

不过是伴侣之间的矛盾,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可是暴力行为,本该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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